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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12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微信公眾號消息,市場監管總局9月12日發布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
市場監管總局介紹,自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市場監管部門新立案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15件,在辦90余件,辦結16件,罰沒款金額合計約6.41億元;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13件、執法約談8件;審結民生領域經營者集中案件198件。通過專項行動的深入有效實施,集中查處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壟斷問題,形成對違法行為的有力震懾,推動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不斷好轉,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提振市場信心,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服務高質量發展。
以下為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約談四家生豬養殖企業防范壟斷風險
2023年6月20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雙胞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業作為發起人,簽署《互不挖人公約》,倡議不挖人、不拆臺等,有違《反壟斷法》精神,不利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經核查,7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和《禁止壟斷協議規定》有關規定,約談上述四家生豬養殖企業,要求高度重視《互不挖人公約》存在的問題,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堅持依法合規經營。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主動抓好整改,消除行為危害后果,規范自身經營行為。二是深刻吸取教訓,對照《反壟斷法》及配套規定排查反壟斷合規風險,全面自查自糾。三是加強合規管理,完善合規制度建設,切實提升反壟斷合規意識和能力。同日,四家企業發布聯合聲明,誠懇接受市場監管總局約談指出的問題,立即整改,撤銷《互不挖人公約》,支持人才自由流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保護和促進勞動力市場公平競爭,對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健全統一規范的勞動力市場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市場監管總局始終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的指導方針,依據新《反壟斷法》有關規定約談四家生豬養殖企業,首次對勞動力市場公開表達競爭關注,既保護了勞動力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了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又發揮了警示教育作用,推動經營主體提升反壟斷合規意識,更好預防壟斷行為的發生,促進了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和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北京市圍棋協會組織會員單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
2023年9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市圍棋協會組織8家會員單位北京市西城區武術和棋類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圍棋協會、北京市東城區棋牌運動協會、北京市懷柔區圍棋協會、北京市房山區棋牌智力運動協會、北京弈和康體育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紅楓葉體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博異英華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北京市圍棋協會和8家會員單位停止違法行為,對北京市圍棋協會處罰款5萬元,對8家會員單位分別處2021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合計11.6萬元。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機關移交線索,于2022年8月4日對北京市圍棋協會涉嫌組織會員單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經查,北京市圍棋協會于2021年8月17日召開理事會,就“北京市圍棋協會圍棋業余段位、級位證書及賽事服務費收費標準”征求理事單位意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最終對收費標準建議指導價形成決議,并在其官網向“各業務相關單位”公示。參加理事會的北京市東城區棋牌運動協會等8家會員單位均為北京市圍棋業余段位或級位賽組織單位,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在隨后組織的圍棋賽事中,8家會員單位按照會議討論的標準對證書或賽事服務費作出一致性上調。2022年2月25日,北京市圍棋協會表決廢止了收費標準。北京市圍棋協會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六條的規定,8家會員單位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
本案中,北京市圍棋協會及8家會員單位的行為,推動北京市圍棋業余段、級位賽賽事服務費及證書服務費上漲,排除、限制了北京市圍棋業余段、級位賽服務市場的競爭,加重了參賽人員的經濟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本案,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打破圍棋業余段、級位賽服務費價格同盟,促進行業回歸有序競爭,有力保護了消費者利益,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對其他體育類、藝術類等賽事服務形成示范效應,有利于預防類似壟斷行為的發生,促進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三、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南京市10家瓶裝液化氣企業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
2023年9月1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南京百江液化氣有限公司、南京燃博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南京液化石油氣經營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寧區寧丹石油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南京恒利石化氣體有限責任公司、南京雙南液化氣供應站、南京南連光華液化氣有限公司、南京凱力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南京益百石化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江寧淳化燃氣有限責任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分別處以當事人2020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10家當事人罰沒款金額合計827.35萬元。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7月接市場監管總局移交線索,反映南京百江液化氣有限公司等10家瓶裝液化氣經營企業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經前期核查情況后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調查。經查,10家當事人具有競爭關系且均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在南京市城區從事瓶裝液化氣經營業務。2018年至2021年間,當事人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當事人制定自律公約,明確價格管理體系,固定商品價格,實現分割市場;制定處罰措施、繳納自律保證金、查處通報違規行為,通過微信等方式進行協調,制定《南京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經營計劃的說明》,約定暫付注資款,確保壟斷協議得以實施。上述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
瓶裝液化氣作為一種生活能源在家庭、飯店等場所廣泛使用,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涉案企業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行為,阻礙了市場價格機制正常發揮作用,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本案的查處維護了南京市瓶裝液化氣市場的競爭秩序,有力保障了南京市居民及餐飲經營者以市場價格選擇購買瓶裝液化氣的利益。
四、湖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鄂州市4家保險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
2023年6月,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對鄂州市4家商業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和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分別處以2015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4家當事人罰沒款金額合計534萬元。
湖北省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舉報,于2016年5月對鄂州市4家商業保險公司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平安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市場涉嫌壟斷協議行為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以商定每家獲得若干學校學平險業務的方式分割鄂州市城區公立中小學校、幼兒園學平險市場,并固定學平險價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
學平險屬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保險公司之間應當進行公平競爭,通過優質的服務、合理的保費保額條件爭取業務。本案中,4家當事人都具有開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資質,同時在鄂州城區開展學平險業務,是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4家當事人通過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排除、限制了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本案的查處有力保護了學平險市場的公平競爭,維護了廣大中小學生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進一步提高了保險行業經營者的競爭合規意識。
五、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湖南省爆破器材行業協會組織部分會員企業達成壟斷協議案
2023年5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湖南省爆破器材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湖南爆破協會)組織4家會員企業湖南南嶺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郴州發安民爆器材有限責任公司、永州市旺達民用爆破器材經營有限公司、衡陽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達成壟斷協議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湖南爆破協會處罰款30萬元,對4家會員企業處罰款共計90萬元,以上罰款金額合計120萬元。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移交線索,于2022年6月對湖南爆破協會組織會員企業涉嫌達成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經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湖南爆破協會組織本省會員企業參加省際民爆物品市場秩序維護協調等會議,與有關民爆企業達成“兩不增”(即跨省銷售民爆物品不新增銷售點、各企業跨合作省區銷售的年銷售量不超過2019年)“兩不低”(即跨省銷售價格要實現不低于2008年民用爆破器材出廠基準價格,數碼電子雷管價格不低于15元/發)等共識,并簽署固定商品價格、限制商品銷售數量的壟斷協議。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十六條規定。
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屬于高危行業,涉及生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主要產品有工業炸藥、工業雷管、工業導爆索等多個品種,廣泛應用于礦山開采、工程施工等基礎設施建設,在國家經濟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湖南省是民用爆破物品產能輸出大省,本案的查處有力保護了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了相關經營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了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健康發展,也進一步提高了湖南爆破協會及會員企業的競爭合規意識。
六、貴州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金沙縣4家建材相關企業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
2023年8月3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金沙縣遠大新型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沙遠大)、金沙縣奧克新型環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沙奧克)、貴州省金沙縣節能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沙節能)和貴州朗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朗月)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金沙遠大、金沙奧克、金沙節能和貴州朗月停止違法行為,對金沙遠大處以2021年度銷售額5%的罰款約352.25萬元,對金沙奧克處以2021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約115.28萬元,對金沙節能處以2021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約115.28萬元,對貴州朗月處以2021年度銷售額3%的罰款18萬元。4家當事人罰沒款金額合計約600.82萬元。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8月8日對金沙遠大等4家公司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本案所涉商品為預拌混凝土。經查,金沙遠大等4家公司是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2016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間,當事人達成并實施了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明確成立共同經營體系,設立共管賬戶,固定涉案商品價格,約定客戶劃分, 實現分割市場。為保障上述調價通知實施到位,2016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間,當事人制定《付款協議書》《聯合經營期滿結算協議》對聯營期間債權、債務及收入進行結算,按照約定比例分配聯營期間的商品混凝土銷售利潤;組織人員成立物資采購、生產管理、銷售經營部門,統一管理銷售合同、開具銷售票據等,確保壟斷協議得以實施。上述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
預拌混凝土作為建設工程施工中重要的基礎原料,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具有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等功能,對工程質量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本案中當事人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阻礙了市場價格機制正常發揮作用,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直接損害了用戶自由商定交易價格的權利,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本案的查處有力維護了金沙縣預拌混凝土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保障了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進一步提高了行業經營者的競爭合規意識。
七、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當涂縣人民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2022年9月28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涂縣人民政府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9年7月19日印發了《當涂縣二次供水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當政辦〔2019〕20號),要求當涂縣新建開發小區涉及到二次供水的,在項目實施前,開發企業應當與項目所在區域取得特許經營權供水單位簽訂二次供水管理協議,協議應明確雙方對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維護和運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在建的二次供水設施由建設單位委托取得特許經營權供水單位進行施工。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排除、限制了該縣新建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工程建設市場的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整改,消除不良影響,廢止相關文件,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告。當事人向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提交了整改報告,表示今后凡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避免出現不當干預市場競爭情況。
城市供水服務作為公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本案通過反壟斷執法及時制止和糾正了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該縣新建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工程建設市場競爭的行為,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保障了群眾生活。
八、江西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定南縣城市管理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2023年4月7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江西省定南縣城市管理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經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當事人委托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對定南縣主城區共享電動單車經營權項目進行了公開招標公告,確定了2家共享電動單車運營企業為定南縣主城區共享電動單車經營權項目企業,并與上述運營企業簽訂了《定南縣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管理合同》,限定投放數量1500輛,運營期限3年。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通過公開招標限定定南縣主城區共享電動單車經營權項目經營企業的行為,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經營主體進入該縣主城區共享電動單車服務市場,妨礙了市場公平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整改,提交了整改報告,廢止有關合同,通過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全面放開該縣主城區共享電動單車市場,表示將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有效防止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共享電動單車在部分城市是居民短途出行的工具之一。本案通過反壟斷執法,保障了相關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了相關經營主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九、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邵陽縣人民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2023年1月17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對邵陽縣人民政府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22年10月13日,當事人召開2022年第15次縣長辦公會議,形成《縣長辦公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并發送各有關單位。該《會議紀要》第十二項含有“原則同意由縣財政局牽頭將廣告資源一體化經營、教育營養餐一體化經營、人力資源一體化經營和縣城物業(保潔)一體化經營等四個方面進行第一批財政性資金統籌整合試點工作,通過購買服務授予縣某集團公司”內容。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以開展財政性資金統籌整合試點為由,通過發布《會議紀要》的形式,將邵陽縣廣告資源一體化經營、教育營養餐一體化經營、人力資源一體化經營和縣城物業(保潔)一體化經營,指定授予邵陽縣某集團公司,直接排除、限制了現有的經營者和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經營企業參與相關市場公平競爭的機會。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組織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整改事項,主動采取措施停止相關行為,消除相關競爭限制,并組織各部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財政性資金管理是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服務、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本案通過反壟斷執法,有效維護了相關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有力保護了相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十、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依法查處平羅縣財政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2023年3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依法對平羅縣財政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經查,2017年8月29日,當事人印發《關于為在職公職人員辦理國壽交通意外保險的通知》(平財發〔2017〕207號)規定:政府統一為在職公職人員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統一辦理某保險公司提供的交通意外保險,由各行政事業單位按100元/每人保險標準,自主辦理保險,單位可在公用經費中列支此項費用。辦理交通意外保險后,干部職工因公外出不再辦理各種涉及交通類保險手續。調查前該文件仍在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認為,當事人印發文件指定某保險公司作為各行政事業單位辦理交通意外險的承保單位,排除了其他具備承保交通意外險資質和能力的保險公司,限制了相關保險市場公平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調查期間,當事人認識到上述行為的違法性,及時廢止了相關文件,停止違法行為,消除相關競爭限制,并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當事人進一步優化內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業務學習培訓,持續開展涉及市場主體政策性文件存量清理和增量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保險行業作為現代金融服務業,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本案通過反壟斷執法及時制止和糾正了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以限定交易的方式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維護了相關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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